根据各年级《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手册》中《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学生已完成课程学习,但因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,可申请缓考。学生申请流程如下:
一、申请原则
1.事先申请。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的,须事先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,并附证明材料,经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批准后可以缓考。
2.成绩认定。参照学生手册规定执行,缓考跟其他不及格学生的补考一起安排,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记载。
3.不及格处理,参照学生手册规定执行。
二、申请程序
1.申请时间。学生一般应在考试前一周提出申请,2025年秋季学期缓考申请起止时间12月18日10:00(周四)-12月28日22:00(周日)。如遇特殊情况报经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。开考后的缓考申请无效。
2.申请平台。学生在“学思课堂”学生个人界面“考试服务”内申请。

3.上传附件。学生下载“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缓考申请表”(可点击下载),完成相关信息填写、阐述申请缓考理由(缓考须有充分理由,公事需出具单位证明)、手写签名后,以PDF或者JPG等形式上传附件到平台。


4.审核流程。学生申请后,班主任和办学单位在系统内审核,缓考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生效。
5.参加考试。办理缓考获批准的学生参加补考按正常考核记成绩。
6.特别说明:
(1)2021级~2022级高起本各专业学生仍然采用线下审核流程,纸质表格提交班主任、教务员审核。
(2)2025年秋季期末考试简化流程,2023级~2025级学生线上申请后直接由成教办审核。
附件:
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缓考申请表(新版).xls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