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办学学院、校外教学点:
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(成人高等教育)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关键形式,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实践水平的教学环节,也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。为保障2023级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工作规范开展,确保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顺利完成,制定本工作安排:
一、学分和学时
1.专升本各专业的毕业实习:4学分,72学时
2.高起专专业的毕业实践:8学分,144学时
二、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要求
1.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以分散形式为主,学生应主动联系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单位,也可依托自身工作单位的适合岗位积极开展实习(实践)。
2.学生应服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单位的工作安排,由单位安排指导教师。
3.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内容尽可能与所学专业相关,应遵守单位工作纪律,按时到岗,认真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、学习任务。
4.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结束后,学生需认真总结自己的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工作,填写《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报告》(在线下载),在线填写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总结,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范流程,全面涵盖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所需的内容。
(1)材料提交时间:2025年4月1日8:00~4月28日20:00
(2)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报告须有指导教师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,以JPG或者PDF格式文件上传至“学思课堂”平台中“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”课程,文件名为“学号 姓名 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报告”。
(3)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总结符合内容规范,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:结合实习(实践)谈对专业学习的认识、实习(实践)工作内容和对实习(实践)的反思。总结的内容在线填写,不少于1500字。
5.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和报告内容,采用五级评分制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,其中以行政班为单位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20%,良好及以上的比例不得超过30%,优秀和良好的比例不超过50%。
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实习(毕业实践)报告(模板).doc
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3月23日